回答:当然有。以下几种情况,我们可以协商讨论合作方式。
第一种:如果您是房地产开发商,并且是开发中高档商品房及其配套社区环境的,对质量和品牌十分看重的公司或集团。
第二种:如果您是当地较为知名的幼儿园(无论公立还是私立),出于收费调整的考虑,意欲在教材体系的补充、一体化教育改革以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等方面寻求合作。
第三种:如果您是当地较有影响力的媒体,对教育相关产品的推广感兴趣。
第四种:如果您有地理位置好、面积大的场地资源、充裕的资金和长线投资教育产业的兴趣。
第五种:如果您是海外教育机构或风险投资公司,意欲在中国内地合作办学。
第六种:其他,比如可以运作上市的相关公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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